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所有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单位,需经环保验收后方可投产。
二、东莞企业办理完成环保验收流程:
三、企业单位申请环保验收需准备的资料:
1、环保验收申请书。
2、环保治理(废气、废水、噪声)设施设计方案及图纸。
3、环保设施工程质量业主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5、环保验收全厂监测()报告(原件,一份)。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填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8、公众参与材料(原件,一份)。
9、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附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10、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环保措施相关照片(原件,一份):如验收监测()报告已包括相关照片的,可不提供。
11、自主验收报告以及自主验收专家组意见。
12、危险、严控废物及零星废水处理处置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产生危险废物、严控废物、零星废水须转移处理的,提交相应转移处理处置合同。
13、其他材料:证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及其备案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东莞中仁环保公司专为东莞企业代办理环保验收,我公司办理人员熟悉环保项目环评以及东莞环保验收的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与环保政府部门有着良好的沟通,能在最快的时间合法地解决您在环保项目许可审批中的问题,您只需提供相关的资料,余下的由我们帮助您办理。